【严禁有偿补课的六条禁令】为规范教育秩序,维护教师职业形象,保障学生合法权益,教育部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相继出台多项政策,明确禁止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。以下是关于“严禁有偿补课的六条禁令”的总结与梳理。
一、六条禁令
1. 禁止教师在校内外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
教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或通过其他渠道,在校内或校外进行有偿教学活动,包括一对一辅导、班级补课等。
2. 禁止利用职务之便推荐或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
教师不得通过暗示、推荐等方式,引导学生参加由自己或其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班。
3. 禁止在工作时间从事有偿补课
教师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不得进行有偿补课,确保课堂教学质量不受影响。
4. 禁止使用学校资源进行有偿补课
教师不得占用教室、实验室、图书馆等学校公共资源进行有偿教学活动。
5. 禁止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的有偿授课
教师不得受聘于校外培训机构,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有偿授课行为。
6. 禁止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有偿补课
教师不得通过微信、QQ、直播平台等网络渠道,开展有偿教学活动。
二、六条禁令对照表
序号 | 禁令内容 | 具体说明 |
1 | 禁止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| 包括校内和校外任何形式的收费教学活动 |
2 | 禁止推荐或介绍有偿补课 | 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引导学生参与补课 |
3 | 禁止在工作时间进行补课 | 教学时间不得用于有偿教学 |
4 | 禁止使用学校资源补课 | 不得占用学校场地、设备等进行收费教学 |
5 | 禁止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授课 | 不得受聘于校外机构进行有偿教学 |
6 | 禁止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补课 | 不得利用线上平台开展有偿教学活动 |
三、政策背景与意义
近年来,部分教师因经济利益驱动,违规进行有偿补课,不仅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,也破坏了教育公平,影响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。为此,国家不断加强监管力度,出台相关禁令,旨在营造更加公正、健康的教育环境。
教师应坚守职业道德,依法从教,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,真正把精力投入到日常教学中,提升教学质量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如发现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,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,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。